《习近平用典》廉政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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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言警句
《习近平用典》廉政篇
泉源: 时间:2017/07/04

公生明,廉生威
——《在中央政法事情聚会上的讲话》等文中引用

■ 解读
    公权本姓公,用权当为民。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事情聚会上强调“公生明,廉生威”,不但是对政法干部的基本要求,更是对整个干步队伍的殷殷嘱托。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都不可乱花;公权为民,一丝一毫都不可私用。向导干部必需时刻清晰这一点,做到公私明确、克己奉公、严酷自律。只有一心为公、事事出于公心,才华坦荡做人、审慎用权,才华灼烁正大、堂堂正正。向导干部的公正正直就来自于此,在群众中的权威也来自于此。敌手握公权的向导干部而言,不公,难免以权术私;不廉,自会藏污纳垢,势必导致暗箱操作大行其道、贪污糜烂愈演愈烈,党和政府的权威性何存 ?干步队伍的公信力何在 ?面临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情形、新磨练,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,“始终做到秉公用权、不以权术私,依法用权、不营私舞弊,清廉用权、不贪污糜烂,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”。这是执政用权应有的敬畏之心,也是向导干部理当铭刻于心的“官箴”。
■ 原典
   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,民不平吾能而服吾公;廉则吏不敢慢,公则民不敢欺;公生明,廉生威。
     ——﹝明﹞年富《官箴》刻石
■ 释义
    据考证,《官箴》之言最早出自明初学者曹端之口,后山东巡抚年富对其文句稍作改动,增添了“公生明,廉生威”,并用恭楷誊写,作为自己的为官座右铭。
    年富(1395—1464年),历事明成祖至明宪宗数朝,先后在地方和中央部分任职。他无论到那里,都能清廉朴直,从而成为一代名臣。弘治十四年(1501年),泰安知州顾景祥将《官箴》刻碑立于府衙,以儆官员。清乾隆年间,泰安知府颜希深将其作为家训传诸子女。后颜氏祖孙三代恪守《官箴》,连出四个督抚。他们每履新职皆携碑上任,用以自警自勉。
    这三十六字《官箴》,可谓字字警策,句句药石。它诠释为官之本最主要的莫过于两点:一是公,二是廉。其意为:下属敬畏我,不在于我严肃而在于我清廉;黎民信服我,不在于我有本领而在于我服务公正。清廉则下属不敢轻慢,公正则黎民不敢欺蒙。办事公正才华是非分明,做人清廉才华树立威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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